院属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要求,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力度,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和材料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具体检查目录由教务处提供。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1.指导教师自查
指导教师通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进行检查。
(1)指导教师应仔细阅读《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中关于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及评价细则(试行)的具体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
(2)指导教师应依照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完整性进行检查。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般组成部分:
封面(包含学校标识、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学生姓名、专业信息、毕业年月等信息);
中英文摘要;
目录;
正文;
致谢;
参考文献;
与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材料。
2.二级学院互查、抽查
二级学院应在指导教师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互查、抽查,互查、抽查也是根据《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
(三)时间安排
教师自查和各二级学院互查、抽查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15日
问题整改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9月20日
(四)检查整改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9月15日下班前完成指导教师自查和学院互查、抽查工作,并且将《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23995720@qq.com。各二级学院专项检查方案(含指导教师自查和各二级学院内互查、抽查等工作安排、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提交至教务处205室。经查有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须根据要求于2023年9月20日前在系统内更新完毕。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依据自身情况妥善做好自查、互查、抽查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抽检信息平台材料报送工作程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各二级学院根据《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附件3)进行材料报送,抽检信息平台登录账号由教务处单独发放,教务处将组织二级学院做好材料报送提交工作,抽检信息平台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1.各二级学院需在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报送以下材料。
(1)论文信息汇总表,即抽检信息平台中下载的“学位授予信息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字段信息。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其他材料。
2.毕业论文(设计)报送
(1)报送内容: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其他材料(支撑论文(设计)原文所需的材料,如图纸、设计作品、软件、视频等)。
(2)报送文档的格式要求:上报的原文为PDF格式,必须完整,一般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与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等。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1.报送范围:各二级学院应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报送要求: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三)注意事项
1.确保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上传的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及其他附件材料无损坏,能够打开,以免影响评审。
2.上传论文封面上题目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题目和报送的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填写的题目要一致;论文封面信息要完整。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和材料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确保专项检查和材料报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保证专项检查和材料报送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附件1: 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分学院发送)
附件3: 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pdf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