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有关要求,现开展我院本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研究与调研。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研究《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充分调研学科专业发展前沿、行业发展趋势、社会用人需求等,结合学院实际,合理制定《**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附件1)。
2.梳理现有专业设置情况。各二级学院需认真梳理本单位现有专业情况,明确正常招生、新增、减招、停招、撤销的专业,明确专业负责人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划表(2023-2025)》(附件2)。
3.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各二级学院需根据专业定位、办学条件,面向长三角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主动对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产教融合,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8)》(附件3)。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5日前将《**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附件1)和《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划表(2023-2025)》(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37775771@qq.com,附件1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楼教务处203室,一式一份。
2.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8)》(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37775771@qq.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柳军,联系电话:68095465。
附件1:XX学院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doc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规划表(2023-2025).xls
附件3:XX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8).doc
教务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