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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16:00:12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学院:

2023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结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阶段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

(一)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各二级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以3-5名为宜,由答辩委员会成员任组长。答辩小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答辩小组应配备1名答辩秘书。

(二)答辩采用线下(现场)形式进行。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期间答辩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经答辩委员会主任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答辩委员会主任准假时,应做好相应答辩小组的有关安排,确保答辩小组成员正常开展工作。各二级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时应避开答辩小组教师的上课时间,答辩小组教师不得以上课为理由缺席学生答辩。

(四)各二级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两天将答辩的具体安排在本学院内公布。答辩应公开进行,同时做好答辩进程的相关报道和宣传。答辩期间,督导组将进行巡视,已经安排好的答辩时间和地点不得随意变更。

三、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在正式提交评分和答辩前均必须通过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学校要求的才能予以评分和同意其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已对接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学生完成初稿和定稿后,均须提交检测(初稿和定稿各有一次检测机会,初稿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可以退回修改,但只能在定稿中再次检测)。在毕业设计(论文)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查重检测”,系统会显示检测结果。最终检测结果以定稿为准。

检测标准:所有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高于30%;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5%,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0%。

特别说明:附录部分不需要进行检测。

四、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

(一)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参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之附件二《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执行。成绩评定应做到客观、公正,各专业学生的成绩等级一般不少于4个等级。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率以专业计,且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60%。其中成绩为“优”者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5%。

各二级学院应按照上述标准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优秀率和优良率(超过规定,成绩将无法在系统内提交)

(二)为保证2023年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尤其是收尾结束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明确各角色的职责(详见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快速使用指南):

学生:5月22日前将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终稿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并提交检测。

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进行评分、填写评语,对于推荐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填写申报表(含团队)。

专业负责人:答辩开始前,应维护好答辩小组相关信息(时间、地点、教师和学生名单等),分配好评阅教师,并督促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及时在系统内完成评分。

答辩秘书(录入员):答辩结束后,应及时完成答辩成绩在系统内的录入工作,同时填写评语(答辩评分表),在答辩委员会最终确认成绩后打印答辩评议书。

教学秘书:(1)查看查重结果并及时通知相关指导教师要求学生进行修改(初稿);(2)在答辩录入员完成全部成绩录入后,要及时发布成绩并对教师推荐的参与校优或省优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录入审核意见。

五、推选校优和拟申报省优毕业设计(论文)

(一)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各二级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校级优秀和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的校级优秀和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学校大学生论文检测的相关要求。每个二级学院的申报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篇):不超过本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3%;校级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每个二级学院不超过2项。

2.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不超过本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5‰(不足1项的按1项算);拟申报江苏省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每个二级学院不超过2项。

(二)推选校级优秀和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含团队)由各二级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教学秘书界面下)操作完成;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填写申报表并报教务处审核。

注:单篇和团队不可兼报。

六、时间安排

(一)5月22日(14周周一)前,在系统内完成答辩小组信息维护。

(二)5月23日-5月29日为全校答辩时间。

(三)5月30日(15周周二)下午15:00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发布,并推选出校优和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含团队)。

(四)5月31日-6月13日专家对拟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和建议推荐名单(由教学委员会按推荐省优比例投票评选)报院长办公会通过(时间另定)。

(五)6月8日(16周周四)前,各二级学院将答辩委员会会议纪要以PDF文件形式交至教务处,同时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交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七、材料归档

(一)2023年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应严格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之附件一《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第五条的规定进行整理并放入“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统一归档(不需要刻光盘)。

(二)答辩小组的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会议纪要、各阶段自查记录、教师指导记录和其他原始记录、学生答辩评议书复印件等由二级学院妥善保存。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书原件进入学生档案。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

版权: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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