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10-11 09:43:49  作者:  点击:

院属各院(部):

根据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安排,学院定于第8-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以各院(部)自查为主,希望各院(部)紧紧围绕2022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和学期初教学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常规检查

1.关于课堂教学

要对任课教师(特别是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教师)的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资料以及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进度、布置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答疑、调(停)课的情况进行线上检查;对未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明显滞后的课程,要进行整改并监控其整改完成情况。

2.关于领导、同行听课

学院领导及各院(部)负责人要带头执行《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听课制度》,在认真完成制度规定的听课任务的同时,开展同行听课活动;对课堂教学状态问题显著的课程要制定改进措施。各院(部)于11月11前将本学期听课情况汇总表发至李文晶老师,《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生课堂听课评议表》原件由各院(部)留存备查

3.关于师生座谈会

各院(部)应采用多种方式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师生座谈会记录。同时,教务处将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实习教学检查

实习教学的期中自查工作包括:检查已实习的课程是否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检查各种教学材料(包括实习任务书或指导书、实践教学实施计划表和实践教学总结表、实习教学记录或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以及实习基地相关材料等)是否规范、详实以及是否与大纲要求吻合,确保实习教学达到规范要求。

三、组织期中考试

1.本学期期中考试安排在第8-11周进行。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和4学分的考试课程必须安排期中考试。

2.所有课程的期中考试均由各院(部)组织安排。所需考场由各院(部)提交申请,教务处安排具体考场。全院性公共课的期中考试时间安排要先与教务处209室潘中森老师联系后再确定考试时间,以避免冲突,联系电话:68092517。各院(部)应于第7周周五(10月14日)前将需安排期中考试课程报教务处潘中森老师处。教务处将公布全院的期中考试安排。

3.各院(部)应按学院考试工作规则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试卷命题、考场安排、监考、巡考、阅卷、试卷留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全程试卷的保密工作。试卷命题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反映本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试卷经教务处潘中森老师审核后,由各院(部)送文印室印制。

4.学生所在学院应积极配合开课学院做好期中考试工作。学生处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5.考试结束后,各院(部)要对期中考试做出成绩统计与分析,特别要关注主要课程的学习情况,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深入探讨因材施教的对策。

四、其他

1.各院(部)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并对提升教学质量的举措及形成的特色进行认真总结,于第11周(11月1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的电子文档及打印稿报送教务处203室李文晶老师处(E-mail:sunnyli1203@163.com,联系电话:68782257)。

2.《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生课堂听课评议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及试卷模板等系列表格的电子文档可从教务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2210月7

版权: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务处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长江路55号,邮编:21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