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15号)要求,学院将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我院推荐限额为1项。
二、申报要求
(一)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至少已完成两轮课程教学的本科课程。校企共同开展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改革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同类课程中育人与教学效果突出,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二)课程申报主体。课程负责人应由具有企业背景或有近三年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历、具有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或产业教授担任。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没有师德师风问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 1 门产教融合型课程。
三、申报材料及方式
1. 请二级学院(部)于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nnans621@163.com。
2. 学院成立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的一流课程进行评议。
3. 学院院长办公会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最终推荐课程。
联系人:盛楠楠,联系电话:68782257,15262408215。
附件1. 苏教办高函〔2022〕15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申报书
附件3. 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