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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申报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13:21:01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申报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启动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申报2021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

二、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含领导小组派出人员),负责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形成考核结论。

三、考核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应于6月16日前将拟定考核时间和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李文晶老师,教务处协调确定考核时间,考核方式由各考核小组自行安排。

2.申报2021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应于6月16日前向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小组提供以下材料:

(1)《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报表》(见附件1);

(2)任现职以来,主讲的一门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材料,教学材料含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手册、课程教学小结表、试卷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单等(教师自行选定一个教学班,并附材料清单);

(3)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的教学建设和教研教改项目立项申请书或结题证明材料原件,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教研论文原件,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含教师获奖和指导学生获奖)。如为复印件,须有相关部门的审核标记;

(4)对于参加教学竞赛、指导学生课外实践创新活动等而未获奖的事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审核。

3.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报表中“师德师风”栏目,只需填写“相关奖惩情况”,如无奖惩情况,可不填。

4.教学督导听课评价、领导和同行听课评价、学生评教数据由教务处提供。

5.考核小组于6月17日-22日期间完成考核工作,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李文晶老师,邮箱:sunnyli1203@163.com。

6.领导小组于6月23日前对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和认定。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李文晶老师(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68782257。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报表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附件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1年6月9日

版权: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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