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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11-25 09:45:25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临近期末,课程教学活动将要进入考核阶段。现对期末考试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专业、年级、班级课程考试的时间、地点、监考、巡考安排请按“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另行公布)执行。试卷应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收齐后于14周周五(12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潘老师(天平行政楼209,联系电话:68092517)。本次期末考试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排考,一般只须提供A、B两套试卷。试卷、试卷审批表必须上交纸质打印稿。

二、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考试工作规定》等文件,明确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要求。务必严格依照学院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命题、试卷审批、试卷保密、考试组织、监考、阅卷和成绩评定、课程教学小结等环节的工作。各课程任课教师应按要求整理好试卷并装入试卷专用袋,教学进度表、教学手册、课程教学小结表、试卷样卷、试卷审批表、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单统一装入课程教学资料袋。

三、各二级学院须做好学生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期末考试,诚信考试。各部门要求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使其明确学院考试纪律及相关工作要求。

四、课程考试结束后,由课程所在学院到领卷处将考卷领回,交由任课教师,以便及时完成阅卷工作。

五、阅卷结束后,教师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于全部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工作,并做好学生成绩登记表的打印、上交。

六、完成所有成绩评定工作后,请各开课部门按规范要求整理教学资料,并及时归档保存。

七、下学期课程补考安排在开学初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应在学期结束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维护补考学生名单,将补考课程、考查课补考卷、补考名单和补考统计表的纸质稿及电子稿(由教务系统导出,无需做任何修改)报教务处潘中森老师。

教务处

2021年11月24日

版权: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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