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2年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人事处  加入时间:2022年09月22日 10:06  访问量:5963

为满足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若干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为非教学岗位,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能够随时到岗工作。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公告附件Ⅰ。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与全面发展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主页、高校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pxy@mail.usts.edu.cn。邮件以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命名。(邮件不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2.报名材料要求:所有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Ⅱ)》;同时递交一份完整的应聘简历(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能够证明相关能力的各类证书、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及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学院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

(四)相关考核

A、笔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实际招聘名额3倍时,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笔试考核。笔试内容为基本知识考核和相关能力测试。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B、面试答辩。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竞聘优势等并就有关提问进行答辩。

(五)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及递补人员名单。

(六)拟录用人员体检。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五、聘用方式

经考核合格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学校与被录用人员按照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按照苏州市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的,将按规定予以解聘。

六、时间安排

此公告长期有效。人事处将根据岗位需求分期分批组织考核工作,请广大考生知悉。

咨询电话:0512-68091833

七、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行程码”、“苏康码”,并按照规定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无异常、“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特殊说明

我校南京校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区内,所有招录人员工作地点须服从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请广大应聘者知悉并权衡决定。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人事处

2022年9月22日

 附件I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2年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II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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