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暑假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院长办公室  加入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6:05  访问量:5240

院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校历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暑假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因各年级、专业教学活动结束时间不同,请各学院根据本学期教学活动进程安排,在完成教学任务后自行安排学生放假时间。

(二)教职工:坐班制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从7月6日(星期三)开始安排轮休;非坐班制教师原则上从7月6日开始安排休假,有教学实习、实践指导任务和期末考核工作的教师须按规定继续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提前休假。7月2日(星期六)、7月3日(星期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二、开学时间及补考工作安排

(一)学生:2021级本科学生8月20-21日返校,22日开始军训;2019级、2020级本科学生8月27日(星期六)、8月28日(星期日)报到注册,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9月5日开始集中补考考试,补考手续办理事宜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坐班制教职工8月26日(星期五)起正式上班,8月27日(星期六)、8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非坐班制教师8月26日报到,8月27日、8月28日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活动,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三、假期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按照省、市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暑期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日常核酸检测、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教职工跨设区市流动的,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提前向人事处报备。

(二)教学工作: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考务管理,做好期末考试成绩评阅、成绩登录及试卷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落实好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做好下学期期初教学工作预案,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做好7月份学历、学位资格审核,完成专业综合评估材料上报工作。有短学期教学任务的老师继续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工作。

(三)招生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及各学院要做好招生、录取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我院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确保我院初次就业率达到上级要求。

(四)学生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做好学生假期期间的多方面安全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后勤保障工作:总务处、校园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要确保暑假校园水电正常供应,确保交通、电讯、网络畅通,并全面落实好防汛、防台相关应急措施;要利用暑假安排好教室、食堂和宿舍的检查维修工作。

(六)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要在暑假前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法治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于7月3日前完成对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隐患的检查、排查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保卫处、校园服务中心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七)假期值班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汇报。请相关单位于7月3日前将值班表纸质稿交至院长办公室(行政楼306室)。假期承担学院总值班的值班干部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特此通知。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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