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3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院长办公室  加入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4:37  访问量:527

院属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学院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严格按照 “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全部纳入学院预算,全部支出由学院预算统一安排。

(二)遵循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收入预算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三)学院预算按零基预算方法编制,各部门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编制2023年支出预算,学院财务处负责学院预算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编制要求

(一)部门职能经费编报

1)办公业务费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编制。

2)职能经费:包括教务处教学经费、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经费、人事处人才引进经费等部门特有职能相关的业务经费,务必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工作变化和历年经费使用状况,合理、细化编制预算。

校园后勤保障和消防安全等运行保障经费严格按照协议(合同)金额或政策标准执行。校园后勤保障运行支出包括水电费、日常教学设备维修费零星设备购置等支出由总务处根据近三年支出情况和相关协议(合同)编制。

学院专项经费编报

学院专项经费实行申请制,由牵头部门申请。

凡5万元以上的专项项目申请需同时上报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凡没有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预算不予安排(基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因单独实施立项申报的项目除外)。

项目申报条件:①符合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工作。②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③项目的预算要详细清晰、切实可行。

项目申报方式:项目预算编报实行项目库管理模式,各部门按项目类型(如:教学、人才建设、学科建设、装备建设等)将预算申报提交相应的归口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将其纳入项目库,对进入项目库的备选项目,根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结合学院的资金状况及以前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财务处会商,择优形成各自项目库整体预算方案。

相关说明:①学院层面已明确安排的专项工作,如基本建设类专项,经费预算待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的,可先行申报立项。②预算执行年度中已批示未安排或列为以后年度专项,申报时请注明并提供批示材料。③需进行二次分配的当年项目,须对以往下达的项目经费进行梳理,对结转或结余项目经费提出处理方案,以免影响新年度项目预算申报。

(三)预算编制分工

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编制2023年相关支出预算。其中:

(1)人员经费相关支出、人事招聘费、职称评审费及人员引进专项等支出预算由人事处负责编制。

(2)教学业务费、体育维持费、实践教学经费、教学仪器维修、形势政策课费用、思想政治理论课费用、教学基本建设专项、科研经费和人才培养国际化基金专项等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单位编制申报。

(3)学生资助经费、心理咨询经费由学生工作处编制;学生活动费由学生工作处与团委结合共同编制;学生创新创业经费由团委编制。

(4)各部门办公业务费、差旅费、交通费由本部门编制预算。

(5)学院宣传费、党建经费等支出预算由党委办公室编制。

(6)学院交通费(含公务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预算由院长办公室结合各部门工作编制。

(7)学院水电费、日常维修费、日常消防经费、环保费用和军训及军事理论课等支出预算由总务处编制。

(8)专用软件、教学设备、通用设备购置支出预算由各部门编制,总务处负责学院设备的预算汇总;图书、电子图书、报刊、数据库购置支出预算由图书馆编制。

(9)学杂费收入及基建专项支出由财务处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编制,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和总务处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编制其他收入预算,收入预算应遵循谨慎性原则。

(10)其他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会同相关部门编制。

(四)预算编制时间与报送方式

(1)时间要求:各部门预算草案报送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前

(2)报送方式:电子文件(部门预算EXCEL模板)和纸质,纸质须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和部门盖章,电子文件发至邮箱:984131822@qq.com。填表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咨询电话:68782912 王兆怡

(3)2023年2-3月份安排与各部门走访对接,4月份公布预算安排。


 2023年收支预算申报表.xlsx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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