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平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

为了在全院范围内树立先进典型,彰显我院学生的独特才能和单方面突出成绩的风采;为了营造一种同学中人人有特长、身边人人人有优势,人人值得学,人人要学习的良好氛围;为了激励全体同学相互学习、锻炼技能、发展特长、完善自我,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经研究,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天平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项目

综合素质,专业学习,逆境自强,道德风尚,工作实践,特长发展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自觉遵守、维护学院规章制度,讲诚信、守纪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3)参选人事迹主要应集中在近两年(20222023)。

(二)对口条件

1)综合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总成绩稳定在专业前15%,且担任学院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获得师生广泛好评。

2)专业学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分析,勤于总结,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突出,总成绩稳定在专业前5名;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积极配合老师营造班级良好的学习氛围。

3)逆境自强:生长在贫困家庭、特殊家庭,或者身有残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没有优越的家庭和自身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和较优异的学习成绩;在校期间经常参加各类勤工俭学或兼职活动,为家里减轻负担。

4)道德风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校园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事迹突出,被校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得到学校和社会的高度评价。

5)工作实践: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年,具有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细致入微,顾全大局。

6)特长发展: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为学院赢得荣誉;或能熟练掌握OFFICEPS等相关技能,能够运用所学解决问题,为各组织的文案,海报,视频制作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本次评选报名方式采用二级学院推荐、学生组织推荐相结合(请勿重复报名)。

1.二级学院推荐

参选人提交《参评2023年度天平之星学生信息一览表》、《2023年度天平之星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电子和纸质版材料到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对信息进行核实。(原则上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

2.学生组织推荐

参选人提交《参评2023年度天平之星学生信息一览表》、《2023年度天平之星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电子和纸质版材料到学生组织负责老师处,负责老师对信息进行核实。(原则上各组织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二)报名材料要求

1.《2023年度天平之星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包括3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院级(含院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参评2023年度天平之星学生信息一览表》,请根据表格参考格式填写。

5.各二级学院及组织确定推荐人选后,将2023年度天平之星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和《参评2023年度天平之星学生信息一览表》纸质版于12月15日前交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108)。并将《2023年度天平之星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参评2023年度天平之星学生信息一览表》汇总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打包发学生处孔老师。

(三)本次评选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活动设天平之星12名予以表彰,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名额。

希望各学院和组织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树立学生典型,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社会影响,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生工作处

2023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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