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院青年五四奖章(教师)”的通知

【信息来源】团委  加入时间:2024年03月12日 15:32  访问量:

院属各部门、各学院:

为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立足本职岗位,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推动学院立德树人和内涵式发展作贡献,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院团委将于今年五四前后开展2023年度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青年五四奖章(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全院择优评选表彰5-6人,各单位可择优推荐1-2名。

二、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40周岁以下,入校满2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我院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较大的校内影响力和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扩大人选推荐范围,人选推荐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着重考虑2023年度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教师。

2、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青年群众、党组织、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3、按照民主、择优原则,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的过程。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突出基层导向、普通岗位导向,既关注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正能量。

四、申报材料

1、推荐的候选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青年五四奖章推荐表(教师)》,并提供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见附件)。

2、申报截止时间:331日。请各单位及时将推荐表和个人事迹的电子稿发送至1181712945@qq.com。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交至院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15),联系电话:0512-68097825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教师).docx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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