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期末与短学期实践教学活动组织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项实践教学任务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期末与短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安全工作
期末与短学期是开展实习、课程设计、实验等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阶段。各二级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压实安全责任,将安全教育和风险防控贯穿实践教学全过程,全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确保实践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加强实践教学安全教育
(一)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应在实践教学活动开始前,对全体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实习安全规章制度、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财产安全、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传染病防护、防诈骗、防溺水、特殊天气(高温、暴雨、冰冻等)防范应对等方面教育,提高学生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二级学院应督促实习单位在学生进入实习现场前,结合具体实习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实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调现场危险源和注意事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未通过相应考核的学生参加实习。
(二)强化纪律要求。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管理,不得擅自离岗、离队或前往危险区域活动。
(三)加强心理健康关注。指导教师应主动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对出现焦虑、压力过大、情绪异常等情况的学生及时给予关心帮助,必要时联系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协同处置。
三、重点做好季节性安全防范工作
当前正值苏州地区梅雨季节,后续将进入暑期高温阶段,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天气特点做好安全提醒和防范工作。
(一)做好强降雨和雷电天气防范。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遇有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应及时调整或暂停户外实践活动。教育学生避免在低洼积水区域、河道周边及树木、电线杆等危险区域停留,防范触电、坠落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实践教学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开展户外活动。指导学生及时补充水分和电解质,保证充足休息,防止中暑、热射病等情况发生。对于高温环境下开展实践活动的,应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物资和应急药品。
(三)做好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来源不明或变质食品,避免因高温天气引发食源性疾病。保持宿舍和实践场所通风,做好常见夏季传染病预防工作。
四、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一)落实安全责任。各二级学院要明确实践教学负责人、指导教师、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安全职责,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加强风险排查。活动开展前,二级学院应对实践场所、设备设施、交通出行、住宿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校外实践教学活动,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选择的实习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合法经营,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2)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无实习安全管理重大责任事故记录;(3)实习条件完备,符合学科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一线生产实际;(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文件等要求须具备的条件。
(三)加强过程监督。指导教师应通过现场指导、线上联系等方式及时掌握学生实践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二级学院和实习企业应结合实践教学实际制定安全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为实习学生配好配足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全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健康,明确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处置流程。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五)加强学生实习保险保障。二级学院要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实习责任保险范围应当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实习报酬中抵扣保险购置费用。
五、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实践教学期间的服务保障和人文关怀,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帮助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期末与短学期实践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不得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项目,不得安排一年级在校生赴企业参加岗位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有偿或直接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期末与短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平稳、有序开展。各二级学院统计暑假期间学生实践信息,填写《暑假实习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2026年7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1223995720@qq.com。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暑假实习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