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02305号连体双人课桌椅询价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总务处  加入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3:40  访问量:420

  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对需要采购的连体双人课桌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且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设备的单位参加响应,以期得到合格商品。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T202305号

采购预算: 人民币肆万陆仟玖佰元整 ¥46900.00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采购范围:连体双人课桌椅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2、采购内容:连体双人课桌椅名称、数量和要求如下: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基本描述

数量

备注

1

连体双人课桌椅

规格:1200*400*780mm(前后980mm

台面板、背板与座板采用18mm多层板,板材材料选用E1级板材,双面贴三聚氰胺浸渍纸张(考虑教室整体座椅美观,颜色与教室原有双人座椅相近,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色牢度高,四边表面采用优质环保清水漆,钢材部份主要钢材:脚30*15*1.5椭圆管、拉管20*40*1.2方管、课斗19圆管与20*20*1.2方管座板支撑20*20*1.2方管,台面、层板、底座支撑,优质高频焊管须经切割弯曲、二氧化碳保护焊成型,然后经打磨、抛光、除油、酸洗、磷化等工艺处理,表面静电喷塑。座椅为连排座椅。主要参数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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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其所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连接,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1、台面板、背板与座板的板材需提供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不超过1年),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2、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和安排,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垃圾须日产日清,保证校园环境的整洁有序。施工过程中如涉及损坏学院资产,负责免费修葺。

四、采购货物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响应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所有报价设备技术参数应至少达到采购文件要求,采购文件要求中若有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的,仅作参考

(2)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③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5工作日内;

4、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提供不低于3年原厂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2小时内响应,免费上门服务,以及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一时无法维修时,需提供备用课桌椅使用。

5、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共一个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该采购单元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响应包含所有设备的提供、运输、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培训、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响应时应对采购单元内的采购内容报价。

3、供货方须提供售后服务细则及配件优惠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购无预付款,待合同签订生效,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支付95%的合同价款,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需方1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余款。

乙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的销售发票。

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地址:苏州市长江路55号
开户银行:工行苏州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102021109000155679
纳税人识别号:12320000509200224L

C、由供需双方签章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须在2023年 4 月17日上午9: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方式:

①、直接送达: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行政楼210室)

②、邮寄送达:邮编:215011 收件人: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总务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行政楼210室,联系电话:0512-68085422,请响应单位必须通过EMS邮寄,并注明询价采购编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3、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23年4 月 17日上午9:30分在高新区长江路55号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行政楼104室开标确定成交供应商。

4、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一);

(5)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7)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8)《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9)《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三);

(10)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单位对所响应的采购内容需严格按照《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填写。

(2)、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须各自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4)、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5)、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总务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询价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采购编号T202305号询价通知书以及供方的询价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设备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T202305号 号询价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供方的响应报价文件及其它承诺等。

(三)价格与支付:

1. 价格:人民币,包括上述货物、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安装(吊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付款方式:待合同签订生效,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支付95%的合同价款,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需方1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余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的销售发票。

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地址:苏州市长江路55号
开户银行:工行苏州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102021109000155679
纳税人识别号:12320000509200224L

C、由供需双方签章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四)质量验收标准:

1. 供方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_品牌的有关标志;

2. 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 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颜色、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 货到需方地址后,由需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

(五)售后服务: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六)交货条件:

1. 交货:供方保证在2023年 ** 月 ** 日之前送货到位,发货时应先用函、电通告需方。

2.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3. 运输及到货地点:苏州科技大学天平校区。

(七)违约责任:

1. 如供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就延期交货支付违约金,具体按总价款每日0.04%支付,另外,若供方延期交货超过二周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 需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

3. 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协定另议)。

(八)合同生效:

1.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2. 合同签订,备案生效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需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一份,需方三份。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1、成交原则:采购人书面授权询价小组,在采购预算内,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且单项未超对应最高限价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由采购单位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2.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成员对每个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有某一项条款内容不符合的,询价小组需要注明不符合原因。

3.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并不得以此为由对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提出质疑及投诉。

十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官网招标公告栏目,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网https://tpxy.usts.edu.cn/)

十二、联系及监督:

(1)采购单位: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512-68085422

(2)技术咨询:夏老师 0512-68085422

(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采购监督电话:0512-65820196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总务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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