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0:04  访问量: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有关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省公安厅办公室 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

二、参与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学习重点

(一)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重点宣传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及实践要求,将其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大学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注重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学习宣传。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系统宣传宪法的规定、原则与精神,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宪法相关法,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与大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立足大学生学习生活实际,以民法典为重点,深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高等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权利义务观念,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他人合法权利,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活动安排

(一)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本届活动中,我院学生可参加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大赛包括主题阐释、即兴应用两个环节。其中,主题阐释环节,参赛选手应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实践经历,从宪法法治热点、身边的案例故事等方面切入,谈对宪法精神、法治原则、法律规定的理解与认识;即兴应用环节,选手需现场抽取法治情景案例类题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各学院可对照附件1的相关说明,指导推荐1—2名学生录制主题阐释视频,于8月20日前将视频、阐释稿、选手信息表(见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1257839774@qq.com。学院将遴选优秀选手,指导参加省级决赛。

(二)参加“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大学生可撰写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与成长感悟;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法治讲座、法治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经历与收获;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知识维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解决学习生活中实际问题的真实案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故事,篇幅500—2000字。教职工可撰写开展法治教育教学的创新方法、典型案例与心得体会;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实践的创新做法与成效;指导学生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或其他法治实践活动的工作案例与经验总结;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教育管理各方面的实践探索与成效;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者、校园法治建设的推动者的故事,篇幅1000—3000字。文章体裁不限,文中配以故事相关清晰图片2—5张(每张图片500KB以内,有15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文末标注学院、姓名、联系电话。8月20日前,各学院可推荐教职工、学生文章各1—2篇(均应为2026年完成的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打包发送至邮箱1257839774@qq.com。学院将遴选优秀文章向上级报送。

(三)组织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有条件的学院,可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团学活动等时机,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并拍摄制作MV,9月10日前报邮箱1257839774@qq.com。学院将择优向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上传展示。“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平台将集中展播优秀作品,并颁发采用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条件保障,加强统筹指导,确保学习活动落地见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充分用好线上与线下、校内与校外等多种方式,凝聚宪法学习宣传的强大合力。

(三)注重实际效果。要结合大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学习内容和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针对性。

 附件1:演讲比赛初赛主题演讲说明.docx

 附件2:法治素养能力大赛(高校组)参赛选手信息表.docx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团委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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