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教学组织: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学院近期将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年度检查暨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院备案的全体基层教学组织,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对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中的基本标准和示范标准进行分类考核,重点检查基层教学组织自备案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学领域的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及获奖情况、组织建设与开展情况等方面。
三、检查程序
1.基层教学组织自评。
(1)所有备案的非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检查表》(附件3),以及反映工作实际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教研课题、论文;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特色材料等能够起到支撑作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所有材料时间要求均为备案至今,2025年度材料需凸显展示)。
(2)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题验收表》(附件4),以及相关附件材料,要求同上。此外,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需同步准备结题验收汇报PPT,汇报时长5分钟内,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单位审核。基层教学组织所属二级学院(部)负责对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3.学院评审。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题验收汇报会,对检查通过的基层教学组织核算工作量。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年度检查表》或《结题验收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203室,同步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tpxyjwc@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李文晶,联系电话:0512-68782257。
附件1.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xlsx
附件2.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pdf
附件3.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年度检查表.docx
附件4.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题验收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