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3:43  访问量: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和《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2〕20号)的要求,为做好我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与审核标准

1.审核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在本专业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12月底前,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申请。我院需参加本年度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本科专业有:增材制造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跨境电子商务

2.审核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0〕4号)相关标准执行。

二、审核程序

1.专业自评与二级学院组织评审。专业所属二级学院严格对照审核标准,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并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

2.学院审议、公示、报送。专家组审核通过后,结果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院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三、工作要求

1.请相关专业于10月31日前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和《专家汇总表》(附件2)及专家进校实地评审日程安排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2.请相关专业于11月21日前完成专家进校实地评审。

3.请相关专业于12月2日前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和《专家审核意见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4.教务处将于12月底前完成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线上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柳军,联系电话:0512-68095465,教务处邮箱:tpxyjwc@163.com。

附件1. 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2. 专家汇总表.xlsx

附件3. 专家审核意见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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