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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者须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2日

  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师与来访学生之间建立的一种专业助人关系,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追求自我成长、人格完善、潜能开发、快乐生活。


一、我们的服务理念:尊重、平等、真诚、专业。

二、我们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在校学生,其他人员恕不接待,不提供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证明和心理治疗等服务。

三、我们将严格遵循咨询的保密制度,为来访者严守秘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传播咨询内容,请不要有任何顾虑。如确有需要,需隐去个人信息。但在下列情况下保密例外:来访者有伤害自身或他人生命的严重危险时;法律规定咨询师有通报责任时,在告知来访者后,向有关人员通报。

四、无特别约定,咨询师和来访者皆不得对心理咨询会谈进行录音录像。如确因学术交流或其他因素的需要,要报告该案例,需征得来访者同意,并隐去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五、接受面谈心理咨询前需提前一周进行预约,预约时请与咨询中心值班人员确定咨询的具体时间与地点。预约时间确定后应准时到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赴约,请拨打相关电话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员。迟到二十分钟以上将不予以接待。

六、每次咨询时间为40-60分钟。一般情况下心理咨询不能一次就彻底解决问题或者取得很明显的效果,它必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来访者须对心理咨询有足够的耐心与信心,这是心理咨询获得成功的关键。

七、成功的心理咨询需要当事人与咨询师的直接交流,因此请不要代替别人咨询。

八、咨询工作原则上只在本中心咨询室进行。来访者请不要向咨询师索要其私人电话与住址。

九、本中心的咨询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受来访者的私人馈赠。

十、如来访者的问题不属于心理咨询工作范畴,或超出了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能力,咨询师将与来访者协商并妥善安排转介。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023.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