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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为进一步强化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典型,在推动和谐校园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现我校心理委员的积极风貌,提升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将在 “12·5” 这一谐音 “要爱我”、聚焦自我关怀的特殊节点,开展院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天平学院“十佳心理委员”奖项,10名

二、参评对象

1、班级心理委员

2、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

三、参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专业能力突出,担任心理委员或加入心协至少一年;

3、掌握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并有良好的心理服务和疏导能力;

4、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

5、积极参与学校与学院组织开展的培训、讲座等心理活动,在班级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在同学中有积极影响力和认可度;

6、社会实践丰富,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实践活动,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评选方式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25年12月12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至各学院。

2、材料要求:①先进事迹表:填写《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申请表》(附件1),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心理委员工作经历、优秀事迹及成果等,要求内容真实、条理清晰。②相关证书: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以证明个人在心理工作和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

3、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2月19日12:00前将《“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件1及相关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到邮箱:1429899905@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要求为“学院+十佳心理委员+推荐人姓名”,每学院3名。

4、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对各二级学院初审名单进行最终审核,于2025年12月25日前选出十佳心理委员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