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早自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22浏览次数: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学生早自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学生主动自觉地学习,促进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特制定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学生早自习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一、二年级全体学生。

二、实施办法

1、早自习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7:30-8:00,节假日不做要求,由学生个人自行安排;

2、早自习地点为每周一至周五第一节课上课教室,第一节课没课的班级自行安排;

3、早自习时,不准做影响他人学习的事;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早自习者,应向班主任、辅导员或系值班人员请假;

4、学生集体和个人以及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应在不影响早自习的时间内进行,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的,须经系学工办和有关部门批准;

5、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早自习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将每周早自习考勤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6、学生工作处将对各班早自习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纳入到年度班主任、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中。

三、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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