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处置突发性心理疾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大力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大学生心理心理危机干预三级预防体系的建设,更好地帮助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主动干预、及时有效干预校园突发性心理危机,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而造成的意外,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进一步完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大学生心理疾病一体化运作机制
1、对有心理障碍和疾病的大学生进行筛查、控制、干预、跟踪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防患于未然。
2、安排心理咨询值班,对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时给以辅导、咨询,及时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
3、以多种形式开展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
二、完善大学生心理疾病干预工作体系
1、班级一级干预。在各班设立心理委员,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骨干作用,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
2、各系二级干预。系设立心理辅导站,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立即进行干预。
3、学院三级干预。主管领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相关部门共同发挥作用,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
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重点关注,由系辅导站及时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各系提供的情况,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系。
对于有发作倾向或突发心理疾病的同学,及时进行心理咨询和干预,必要时通知家长并陪同其去相关医院,进行心理治疗或住院治疗,请专业人员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初步评估。
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一旦发现即将其转移到安全的环境,特殊情况下,各系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并成立监护小组,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共同采取干预措施。
对于已经实施了自杀的行动但没有完成或已经完成自杀的学生,应由在场相关人员立即送到医院实施紧急救治或请求120急救,同时要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做好现场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
对于有伤害他人的意念或行为的学生,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安全,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共同采取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预防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系辅导站应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对于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发现严重疾病、遭遇性危机、感情受挫、受辱、受惊吓、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应给以心理上的关心,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有针对性的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等。
三、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和求助系统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立求助电话,便于对发出危机求救的学生进行紧急的心理援助。
协助大学生建立以学院、家庭、老师、同学、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关系为主的社会支持系统,在遇到心理困难时便于及时求助,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以防止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