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13-12-22浏览次数:

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为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建设良好的校园环境,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定的大局,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认识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性,严密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向,坚持调查研究及时预测,发现苗头,快速反应,做好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从而维护校园安定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处理原则

各级队伍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把工作落到实处。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职能部门要团结一致,协同配合,果断、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事态蔓延扩大。

三、组织建设

1、建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直接指挥,学生工作处统一部署,各学工办直接负责,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2、由各学工办牵头,建立完善学生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作用,增强“成人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3、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宣传教育等方面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发生事故立即协同解决。

四、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情况。谁发现谁负责报告,学生第一时间知晓的突发事件,班长、舍长或同学要及时向班主任和保卫部门报告;教职工第一时间知晓的突发事件,及时通知有关班主任、保卫部门、学生工作处。涉及治安刑事案件,要向当地警方报告,有效维护现场秩序,也为事后调查取证提供方便。涉及人身伤害事件,要及时通知校医院,拨打120医疗救护电话。凡是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知情者都要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2、及时赶赴现场。事件发生后,学生工作值班人员、校园保安人员、班主任要及时赶赴现场,了解事件整体情况和发展趋势,向学生工作处负责人汇报,为制定处理办法奠定基础。

3、有力控制场面。学生工作值班人员、校园保安人员和班主任到场后要控制场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做好学生工作,防止学生情绪激动,把事态扩大。

4、迅速成立事件处理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学生工作处牵头成立由班主任、学工办负责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统一指挥,迅速开展工作,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防止发生炒作。若涉及恶性案件和重大事故,要按照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同时,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要向院领导及时汇报情况。

五、典型事件

1、违反纪律:罢课游行、偷盗失窃、赌博酗酒、打架斗殴、扰乱秩序、损坏公物、危害网络、男女同宿以及其它重大违纪行为。

2、人身安全:传染病疫情、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重大心理障碍、出走失踪等。

3、不规言论:以演讲、谈话、传单、网络等各种形式发布反动言论,各种扰乱校园秩序的言行或过激行为,以及其它不利于教育教学、日常生活和学校管理的舆论导向。

六、预防监测

1、各职能部门要建立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2、各学工办要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法制观念、校规校纪、安全防卫、卫生习惯、心理健康和自救互救等各方面的教育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恶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3、班主任牵头,以学生干部为主体,设立班级预防机制,组建学生信息员队伍,做到有效监测、及时发现、快速反应。

七、紧急电话

校医院值班室:68057785;学生工作处:68098326;

保卫处:68093705;心理健康服务中心:67556271。

八、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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