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将于近期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21级、22级、23级学生
二、评奖条件:
1、具备正式学籍;
2、德育测评在良好以上;
3、全部课程考核成绩一次合格;
4、原则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未受到通报批评或各级违纪处分;
6、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本年级、专业的前35%以内。
三、评奖范围及奖项: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手册》(2023年9月版),此次评定工作主要包括:
1、综合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2、单项奖:学习优秀奖、学习单科奖、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自强不息奖、科技论文奖。
四、本次评奖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
2、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评优比例评选奖学金;
3、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综合测评中的有关规定加分;
4、综合测评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测评情况进行公示。
五、具体工作进度如下: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综合测评,拟定获奖名单,在各学院、教学区、班级内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9日前各学院将综合测评汇总表、发放表、财务表、公示表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公示;
4、报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