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共评选出优秀毕业生165人。现将此次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日。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交至学生工作处,由学院进行调查后审定。学院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人: 付翔
联系电话:0512-65105620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