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学院决定在本月启动2023-2024学年学生校外住宿的申请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毕业年级学生20级,因(1)考研复习需要;(2)身心健康状况需要;(3)属苏州市籍生源;(4)其他特殊情况等可自愿申请校外住宿。
2、其他年级学生,确因(1)属苏州市籍生源;(2)家人或亲人在苏,可提供固定妥善居所;(3)其他特殊情况等可申请校外住宿。
3、申请人必须已经足额缴纳学费、书本费等各项费用,且未欠还、拖还过国家助学贷款,信用表现良好,获得家长同意。
二、申请审批工作日程安排及程序
1、5月25日-5月31日,学生完成《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一式两份)交至所在学院,规范、清晰填写。
2、5月31日-6月5日,各学院学工办对提交校外住宿申请的学生进行现实情况审核及《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填写情况审核(包括“家长意见”及“财务处意见”两栏审签),并与家长签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承诺书》(一式两份)。
3、6月5日各学院学工办将《2023-2024学年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校外住宿(预申请)审批汇总表》上报到学生工作处汇总。
三、相关事宜
1、本次审批校外住宿的时限为2023-2024学年;
2、本次校外住宿申请的审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其他时间内不接受学生申请;
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住宿承诺书》在本通知附件下载。每位申请者填写《审批表》、《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所在学院学工办各执一份;
4、各项填写栏目需要规范、清晰填写,各项充分必要信息因本人填写原因造成信息错误而影响审批(如学号缺位、班级不详等),结果由填表本人负责;
5、审批表中“财务处意见”一栏,由学生处统一到财务审核签章;
6、在本次校外住宿申请审批结束后,请各学院做好清查工作,对未获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同学,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7、以前申报并被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同学,请各学院学工办继续做好是否续批登记,汇总成表附后(汇总表字段设置请与校外住宿审批表保持一致)。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