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同学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同时为低年级学生树立良好榜样,浓厚校园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学风,经研究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参见《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中第十条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热心社会工作,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老师,文明礼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院级以上(含院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 员”或“优秀团干”等称号;历次德育考核测评必须都在“良”及以上,其中至少一次为“优”。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综合奖学金不少于两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并获得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对照评选条件,分别按在籍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10%的比例提出推荐名单,参考附件一;

2、各学院组织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学院统计表》,表中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备注”栏目外,其余各项均须准确填写;

3、各学院需将《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学院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

4、学生工作处审核各学院推荐名单后,在网上公布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待毕业生设计(论文)成绩公布后确定最终名单,并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时间安排:

1、5月28日前各学院上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6月4日学生工作处网上公示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完毕,公示最终名单。

4、发放证书。

以上各项,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处联系.电话:68098657。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8日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报统计表(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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