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将于近期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18级、19级、20级学生

二、评奖条件:

1、具备正式学籍;

2、德育测评在良好以上;

3、全部课程考核成绩一次合格;

4、原则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未受到通报批评或各级违纪处分;

6、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本年级、专业的前35%以内。

三、评奖范围及奖项: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手册》(2019年9月版),此次评定工作主要包括:

1、综合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2、单项奖:学习优秀奖、学习单科奖、学习进步奖、社会工作奖、自强不息奖、科技论文奖。

四、本次评奖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

2、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评优比例评选奖学金;

3、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综合测评中的有关规定加分;

4、综合测评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测评情况进行公示。

五、具体工作进度如下: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前综合测评,拟定获奖名单,在各学院、教学区、班级内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5日前各学院将综合测评汇总表、发放表、财务表、公示表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公示;

4、报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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