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外住宿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在本月启动2021-2022学年学生校外住宿的申请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毕业年级学生18级,因(1)考研复习需要;(2)身心健康状况需要;(3)属苏州市籍生源;(4)其他特殊情况等可自愿申请校外住宿。

2、其他年级学生,确因(1)属苏州市籍生源;(2)家人或亲人在苏,可提供固定妥善居所;(3)其他特殊情况等可申请校外住宿。

3、申请人必须已经足额缴纳学费、书本费等各项费用,且未欠还、拖还过国家助学贷款,信用表现良好,获得家长同意。

二、申请审批工作日程安排及程序:

1、6月2日-6月10日,学生完成《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一式两份)交至所在学院,规范、清晰填写。

2、6月11日-6月14日,各学院学工办对提交校外住宿申请的学生进行现实情况审核及《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填写情况审核(包括“家长意见”及“财务处意见”两栏审签),并与家长签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承诺书》(一式两份)。

3、6月15日各学院学工办将批准结果上报到学生工作处汇总。

三、相关事宜

1、本次审批校外住宿的时限为2021-2022学年;

2、本次校外住宿申请的审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其他时间内不接受学生申请;

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申请校外住宿承诺书》在本通知附件下载。每位申请者填写《审批表》、《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所在学院学工办各执一份;

4、各项填写栏目需要规范、清晰填写,各项充分必要信息因本人填写原因造成信息错误而影响审批(如学号缺位、班级不详等),结果由填表本人负责;

5、审批表中“财务处意见”一栏,由学生处统一到财务审核签章;

6、在本次校外住宿申请审批结束后,请各学院做好清查工作,对未获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同学,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7、以前申报并被批准在校外住宿的同学,请各学院学工办继续做好是否续批登记,汇总成表附后(汇总表字段设置请与校外住宿审批表保持一致);

8、考虑个别学生特殊情况,家长签字一栏可由辅导员与家长联系确认后代为填写。

附件:1、 2021-2022年度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

2、 2021-2022年度学生申请校外住宿承诺书

3、 2021-2022学年学生校外住宿审批汇总表(模板)

4、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相关规定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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