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江苏省《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发展团员工作程序。发展团员要做到“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缺一不可。1.发展团员工作的“十步骤”:
①提交《入团申请书》;
②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③参加党团知识培训;
④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
⑤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⑥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
⑦团支委会通过并填写《入团志愿书》;
⑧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⑨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
⑩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
2.发展团员工作的“三公示”(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
①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
②公示入团发展对象人选;
③公示新发展接收团员人选。
3.发展团员工作的“六必须”:
①团组织必须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②党团知识培训时间必须不少于 8 个学时;
③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 3 个月以
上,并形成考察材料;
④在发展团员的团支部大会上,团支部的团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⑤上级团组织审批时必须对团员发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并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
⑥发展团员中的程序环节必须实行过程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