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及校园文化活动等项目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推进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我院共青团将依托PU平台(“PU口袋校园”)打造第二课堂成绩单。

院团委授予的素质拓展学分由校园文化活动、课外学生科技活动、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四个方面构成,申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方式

学生个人均通过PU平台申请。输入网址www.pocketuni.net或搜索“PU口袋校园”登录自己的PU账号后进行申请(密码忘记请拨网站客服电话找回)。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关于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在PU平台申请课外学分(积分)的说明书》。

2.申请认定内容

校园文化活动、科技活动、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详见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课外学分实施细则》。

3.课外学分的获取途径

(1)申请认定类。四个项目的课外学分均需学生主动在PU平台申请,各团总支审核后获得相应学分。本次申请认定的课外学分原则上为2024年1月至10月期间参加活动产生的学分。学生个人申请在11月20日起,11月30日截止,团总支审核在12月6日截止。

(2)活动参与类。以学生组织在PU平台上发起活动,负责老师核准,学生在平台报名、签到、参加的方式获得课外学分积分。活动的发起者必须在PU平台上及时的完成签到和完结工作。此类课外学分积分无需再申请,由系统自动发放并记录。

4.其他说明和要求

(1)学生本人在PU平台申请课外学分时,“名称”一栏请申请人简明扼要规范填写,该栏内容将显示在PU平台打印输出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名称”应包含活动(比赛、荣誉)名称和结果,如“校级十佳歌手大赛二等奖”、“市级演讲比赛一等奖”、“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满20小时”等。

(2)2024级新生不在此次认定范围。

(3)任职不满一年的各级学生干部/干事的社会工作部分积分不在此次认定范围。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如奖学金证书、驾照、四六级、心理咨询师、计算机等级、会计从业证等)不在本认定范围。

(4)各二级学院学生在申请时请选择相应的学院团总支及审核人。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

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  朱葛雅

智能制造学院团总支  孙 恒

管理学院团总支  吴韦晶

语言文化学院团总支  刘建琦

艺术学院团总支  汤家璇

(5)学生应如实申请课外学分,院团委在复核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依据《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培训、申请工作,并严肃规范的开展审核工作。同时要重视扩大PU平台的使用率和影响力,依托PU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工作。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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