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增强学生会组织凝聚力,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讨论并报请院党委批准,拟于今年11月中旬召开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回顾和总结过去一年学校学生会工作的成绩与经验,科学规划学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把握时代主题,强化思想引领,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凝聚力,使学生会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成长成才,团结引领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品格、练就过硬本领。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审议并通过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选举产生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一)本次大会拟定学生代表100名(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代表候选人应是具有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认真,关心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坚持原则,思想先进,有为同学服务为出发点奉献自己的领悟。代表候选人构成需要有广泛性。

(二)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定人数9人,通过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8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以“二下二上”的形式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并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审核汇总到院学生会。

(三)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拟定人数3人,通过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2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四)详见《关于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安排》(附件2)、《关于选举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附件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附件4)、《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过去一年学生会工作的成就,广泛宣传学生会在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制度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积极落实学联学生会改革要求,创新学生会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的团结和服务广大同学,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开好学代会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二)请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接到通知后,认真宣传,贯彻好相关精神,切实做好学代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附件:

1.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关于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安排

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5.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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