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送、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1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已结束,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成果,交流和推广宝贵的经验,我院拟遴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团队、指导教师、学生和实践报告等。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优秀指导教师:6人左右;

2、优秀团队:6支左右;

3、先进个人:按不超过各团总支学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

4、优秀社会调查报告:按不超过团总支学生人数0.5%的比例推荐;

5、优秀社会实践基地:4个左右。

二、评选条件

1、优秀指导教师主要表彰在社会实践宣传工作、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者相关工作人员。评奖标准是:

(1)实践中确实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

(2)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

(3)能够协调好与接待单位的关系;

(4)能够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

(5)能够有效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并取得丰硕成果。

2、优秀团队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卓有成效的服务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14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3、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4、优秀调查报告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一般8000字左右。

5、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评选的基本条件是:须为城乡基层单位,包括工矿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城市街道、社区及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等。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范围,须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及其软硬件设施;基地须能够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基地须和学校就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签署结对服务协议,接受大学生社会实践至少一年;基地在运作过程中,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了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

三、具体报送要求:

1、请各团总支做好本单位的成果报送、总结评比工作,并按照各奖项评选条件择优上报参加院级优秀的评选。

2、成果报送请各团总支收集个体实践学生的“实践总结”或“调查报告”(只交电子版),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收齐后由院团委存档。团队实践需上交材料包括实践论文/总结或社会调查报告、各媒体对实践活动的报道(电子版或纸质版)、本团队代表性的电子版照片(3-6张)、影像资料(选交)、实践单位反馈等,各团总支收齐相关材料后根据做好审查及审核工作。

3、相关评优申报表格见附件。

4、请各团总支统一将本单位申报院级奖励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9月15日前将评比汇总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院团委指定邮箱2839758348@qq.com;纸质版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希望各团总支按照本通知安排,及时细致地做好社会实践的总结评比工作,按时高效保质地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或上报材料不规范不认真等视作弃权处理。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4年8月31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