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

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已启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熟练掌握业务。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1)要求,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监测指标开展工作。其中,单位团组织转接率(单位团组织转接率=转往就业单位团组织的团员数/除升学以外的毕业学生团员总数)将作为团省委“学社衔接”工作的一项重要监测指标。731日前,各学院团总支单位团组织转接率要达到20%,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

2.对标抓好落实。6月起,推进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731日前,以毕业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各学院团总支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支部,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31日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1131日前,单位团组织转接率等“学社衔接”相关监测指标将根据团中央工作要求及时进行传达和推进落实。

3.明确工作职责。各学院团总支要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与就业工作相结合,精准掌握毕业生团员去向,教育指导学生应转尽转,并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团员档案遗失。

4.严格督查指导。各学院团总支需尽快建立“学社衔接”电子台账,指导毕业生团员填写《2023届毕业生团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3),并根据毕业生团员就业情况定期更新表格。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延迟、推诿扯皮。团委将根据相关监测指标,每周对各学院“学社衔接”工作进行通报。

附件:

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

3.2023届毕业生团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

4.江苏省各设区市团组织“学社衔接”工作联系电话

5.江苏省各高校团委“学社衔接”工作联系电话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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