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激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创业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研究氛围,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院团委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良好,积极要求进步的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二、申报条件

1、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必须是入校一年以上的非毕业班学生,且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学院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2、项目选题要贴近学生所学专业,符合学生实际的科研能力。项目研究思路、技术路线清晰,研究理论、实验、方法具有创新、可操作性,研究结论、调查数据客观真实。

3、每个项目均需聘请至少一位具备较强科研能力、热心学生科研活动的与课题相关专业的教师开展指导,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承担人能够在规定期间内完成研究任务,如涉及到毕业班学生,项目虚按期结项,不得延期。

三、选题范围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2、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3、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4、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5、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6、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7、社会调查项目;

8、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四、申报流程

1、项目初审及申报(5月28日前):请各团总支组织兼职副书记(兼任教师)进行项目初审,内容包括:是否存在雷同立项、申报书撰写是否规范等,同时将学生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统一发至指定邮箱1181712945@qq.com

2、项目评审(6月10日前):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批准立项,并择优推荐申报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级立项项不设具体限额,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限30个。具体评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以批准立项:

(1)学生本人尚有未完成的立项项目,或在以往科研中曾有学术不端行为(如:抄袭等)。

(2)指导教师上一年度指导学生立项未能正常结题。

(3)各学院指导小组认定的不宜批准的学生申报项目。

3、网上填报(6月15日前):学院将在此期间组织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网站平台填报,院级项目无需上传平台。

五、其它要求

1、各团总支要在本学院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工作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2、请各团总支副书记(兼任教师)召开学生选题指导会,指导学生选题,努力提高与“挑战杯”、“互联网+”、暑期社会实践调查等工作的结合度,以促使学生科研成果的产生。

3、请各团总支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做好指导教师聘请工作。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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