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重点提示单

发布时间:2023-04-12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本月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1.做好2023年发展团员工作:

①新修订的发展团员录入功能操作指引见附件1,各学院团总支需于615日前完成上半年新发展团员录入工作,年中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对发展团员情况、团支部组织覆盖情况进行监测。

部队发展的团员在退伍后,需将本人团员信息报送到转入团组织登记备案,由各学院团总支于420日前将信息汇总后上报,团委将统一上报团省委(附件2)。省级团委核实信息后,按有关流程上报团中央,待团中央核实处理后,由转入团组织录入。

2.各学院团总支需在“五四”等重要时间节点,规范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并做好文字、图片等素材收集、整理工作,素材于56日前发送至团委邮箱1181712945@qq.com,团委将择优进行展示。

3.持续推动“学社衔接”工作,继续做好尚未转出的毕业生团员(2017-2022届)组织关系转接,我院未转接名单见附件3

4.从严落实团旗团徽国家标准,并于414日前做好违规使用团旗团徽等团内标识的排查整改工作。

团徽下载地址:http://qnzz.youth.cn/tqth/202108/t20210808_13157894.htm

团旗下载地址:http://qnzz.youth.cn/tqth/202108/t20210808_13157892.htm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录入功能操作指引

   2.部队入团人员信息统计

   3.未转出毕业生团员情况通报(2017-2022届)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3412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