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大学生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苏州市献血条例》及苏州市献血办对我院献血工作的安排,我院2023年上半年大学生义务献血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献血对象、范围、任务要求、注意事项

1、对象:年满18周岁的健康男女公民。

2、范围:我院大学生。

3、任务要求: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每学期集中组织学生参加一至两次,其它时间段可动员学生自愿参加。

4、注意事项:献血前请不要空腹,吃好中餐,但献血前两餐注意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

二、义务献血的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要召开无偿献血工作会议,宣传《献血法》和献血有关知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运用橱窗、横幅、宣传资料、微信、微博等形式,向全院学生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以形成良好的氛围。

2、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做好义务献血人员报名、登记汇总及相关工作,在献血前上报实际献血人数。

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献血是一种神圣的人道主义义务,带头参加献血是我们广大党员、团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二级学院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加强领导,制定相应措施,确保今年义务献血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新修订的《苏州市献血条例》还进一步加大了对献血者的关爱、激励和褒奖,增设了有关献血激励机制的规定:“在本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志愿者,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