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2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

2022年,我院共青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在组织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先进性评价工作程序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共青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强调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加强新时代团员先进性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学习教育阶段(2月—4月)

“青春践行二十大”为主题,在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等范围内召开主题学习会,围绕“爱国、团结、奋斗、科学、互助”五个关键词,分享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思考和实践如何成长为新时代的好青年,将青春“小我”融入强国“大我”。

(二)自我小结阶段(3月1日—3月5日)

每名团员要结合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对自己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自我评价要求认真撰写,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三)教育评议阶段(3月6日—3月9日)

坚持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进行打分。团支部应结合团员的个人表现和自我评价,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学院团总支批准。团员评议等次依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并将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在此基础上推荐院“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候选人。

(四)上报总结阶段(3月10日)

各学院团总支汇总审核评比后,对学院初评的奖项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院团委。

(五)评选表彰阶段(4月中下旬)

两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学生)由各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各团总支应重点参考团支部参与网上青年大学习情况、团日活动开展情况、“智慧团建PU口袋校园等平台管理及日常工作情况后综合评定择优推荐,最后经院团委扩大会议评选评定;校两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教师)、优秀教师团干部的评选,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各学院团总支需仔细阅读《苏州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附件3),确保所报单位(人选)符合申报条件。

二、团籍注册

具体要求见《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共青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

(一)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学院团总支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二)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学院团总支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在此期间,团组织应帮助其克服缺点,改正错误。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三)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四)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及时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将注册情况向学院团总支作出书面报告。

三、五四表彰工作

(一)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大学生、青年教职工(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含)后生人)和专兼职团干部。

(二)评选比例或名额:

1院级评选比例: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控制各团总支团员数4%以内;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各团总支团员数2%以内;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各团总支所辖团支部数的10%以内,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全院评选10个左右;优秀教师团干部全院评选2人;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院12名左右(含教师);五四红旗团总支按2022年度团总支考核结果评选2个、最佳主题团日活动8个。

2校级评选比例: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院团员数2%以内,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院团员数1%以内,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院所辖团支部数的10%以内,优秀教师团干部推荐1名,青年五四奖章推荐1名。(校院两级推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合,推报的具体名额分配及材料提交命名要求详见附件4)

(三)请按照要求上报电子稿和纸质稿,具体如下:①汇总表: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校级、院级使用的推荐表和汇总表不同,上交之前,务必做好审核②推荐表及相关材料:院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教师团干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5

(四)各团总支于3月10日前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并将有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注意,所有申报材料报团委前务必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进行相关公示,申报各类奖项所填写的历年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照片。各学院团总支将“青春践行二十大”学习情况提炼成好的做法和案例,4月10日前总结材料和图片发送至团委指定邮箱,院团委将择优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

指定邮箱1181712945@qq.com

联系人:王晓青

联系电话:68097825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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