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2级新生班级团支部建设和团员思想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

加强新生班级团支部建设,开展新生团员思想教育工作,是做好高校共青团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最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新生团员意识,强化新生团支部建设,夯实团的工作基础,团委决定于近期开展新生班级团支部建设和团员思想教育活动,现就有关安排如下:

一、做好新生班级团支部建设工作

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与广大团员青年保持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全部工作的基础。抓好新生班级团支部建设对开展我院共青团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具体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各学院团总支要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作为加强团员思想教育、增强团员意识的重要内容,以认真严肃的态度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团总支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同时,要指导新生班级团支部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团员证和团员档案,汇总后交至所在学院团总支归入学生档案袋内,并于10月24日前完成新生团组织关系线上线下转入工作和新生团组织关系注册手续。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发展过程纪实簿、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应存入新生个人档案。各类档案缺失处理办法,请参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共青团组织关系接收及转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各学院团总支在转接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加盖团籍注册章,在“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接组织关系时间(统一为2022年10月24日)。

(二)按时成立新生班级团支部和做好团支部成员选任工作。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班级团支部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班级团支部工作的指导,着力增强团支部在做好青年学生思想引导、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班级团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各班级成立团支部,配齐配强支部成员。团支部成员原则上应包括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团支部书记兼任副班长,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团支部支委会设置方式、产生方式和运行方式请参照《苏州科技大学“班团一体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

二、开展新生团员思想教育活动

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素质,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各学院团总支要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抓住新生入学的关键阶段,在新生团员中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主题教育活动。

(一)团员意识教育。团员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增强团员意识,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附件4),开展“青马工程”基础培训班。按照《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附件5),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在新生团员中深入开展“学理论知团情”学习活动,组织“新生团员第一课”教育活动,确保每一名团员至少听一次团课、学一遍团章、过一次民主生活,通过新生团课教育和专题学习,进一步激发新生团员意识,增强团员自豪感,引导新生团员更好地发挥榜样作用。

(二)团的品牌活动介绍。团的品牌活动介绍。通过海报、新媒体等宣传介绍学校及所在学院的共青团组织基本情况以及团的品牌活动,积极引导新生参与学校第二课堂的各类活动,鼓励新生在实践中砥砺品格、成长长才。要大力宣传信仰公开课、青年大学习、“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和课外科技作品竞赛、PU的使用及课外学分管理、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以及青年志愿服务等品牌活动,引导新生参与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学院课外学分的有关要求。

(三)“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在本学期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相关主题教育实践学习,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我院学生教育全覆盖。9月16日前,新生团支部围绕“新时代的伟大成就”开展1次专题学习,各团支部将活动内容和照片记录在“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专区和《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各学院团总支对主题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总结及通讯报道。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团支部建设和新生团员思想教育工作,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生团员思想教育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学院团总支要根据新生团员特点,以教育引导为主,采取多样化的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做好新生团员思想教育工作,并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新生团员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

(三)各学院团总支要利用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认真总结经验和特色做法,撰写活动总结,于11月15日前完成总结报送工作,报送邮箱:1181712945@qq.com

  附件:1.《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共青团组织关系接收及转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3.《苏州科技大学“班团一体化”实施方案(试行)》

       4.《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5.《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

       6.《22级新生班级团支部建设和团员思想教育活动一览表(建议稿)》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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