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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5:50 浏览次数:

院属各院(部):

现将编报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预订课程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学期培养方案维护和教学计划的继承工作

1.各专业分年级按照以下学期模式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完成完成培养方案维护和教学计划继承工作:

2024级(专转本)实行“01~17周(入学教育+教学)+18~19周(考试)”的学期模式;

2025级实行“00~18周(军事技能+教学)+19周(考试)”的学期模式;

2026级实行“02~18周(入学教育+军事技能+教学)+19周(考试)”的学期模式;

2.各专业应严格按照汇编后的专业培养方案编报教学计划执行(包括各模块应包含的课程、各模块最低应修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课程开课学期、课程考核方式、课程起止周等信息)。若确需调整培养方案应在教学任务落实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培养方案更改申请表》(一式两份),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若培养方案中个别课程因受师资、实验设备等客观条件制约不能如期开出,需要调整开课学期的应填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学执行计划更改申请表》(一式两份),经二级学院院长(主任)审批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至教务处12A-304西室耿梦瑶老师处备案。为保证教务管理系统中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一经确定,教学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

3.各二级学院应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专业计划管理”中的数据维护工作,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各年级学期模式分别按专业和年级编报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审核后的教学执行计划打印稿(一式两份)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批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提交至教务处12A-304西室耿梦瑶老师处(联系电话:025-56862005)。课程代码由教务处统一维护,各二级学院(部)应按既定的课程(环节)归属落实教学任务。若课程归属尚待明确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课程归属,各二级学院(部)应及时与教务处耿梦瑶老师联系,由教务处协调解决。

4.在编报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时,实践环节均应标注清楚,对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专业要做出恰当安排,并注明具体实施的周次安排情况。

5.各二级学院对下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程,需按选课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并对学生选课的学分有所规定,同时将选课结果及时报送教务处12A-304西室耿梦瑶老师处(联系电话:025-56862005)。

二、关于教学执行计划中教学任务的落实

任务所在二级学院(部)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教学任务(教学执行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下达任务输出,注意勾选“任务班级”),完成落实教师开课任务的相关工作,通过系统生成《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学任务通知书》(教学执行计划管理-报表打印-院系教师任务安排表打印)并打印(A4纸打印),经二级学院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12A-304西室耿梦瑶老师处(联系电话:025-56862005)。

三、关于下学期教材的征订

1.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材管理工作规定》,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在审定的教材选用目录开展教材征订工作,工作中应注意及时查新,优先选用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确保教材目录与优质教学资源的最新成果同步更新。并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材征订汇总表》(教师、学生分开填写)(一式两份),经二级学院院长(主任)审核批准后,一份由各二级学院(部)留存(注: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的课程必须征订“马工程”教材)。一份提交至教务处12A-304西室耿梦瑶老师处(联系电话:025-56862005)。

2.新开设课程须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材选用审定表》,需要更换教材的课程须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材选用更改表》。各二级学院(部)要及时将经审核批准后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材选用审定表》或《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材选用更改表》提交至教务处12A-304西室耿梦瑶老师处(联系电话:025-56862005)。相关申请表格至教务处“教师专栏——教师表格下载”栏下载。

四、特别提醒:

(一)在安排落实教学任务时,按照学院要求:

1.思政课和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如教学内容和要求相同,可按课程平台跨度,跨学科或跨专业合班教学,合班规模一般以3-4个班为宜。

2.学科基础和专业教育课中的必修课,有2个及以上行政班的,应合班上课。

3.学科基础和专业教育课中的选修课,以选课人数至少达到20人为开课标准。

(二)各表格中相应栏目要认真填写,不能随意空缺。二级学院院长(主任)审核栏目均须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部)章。

(三)上课起止周数、周学时数、学分数、总学时数、课内学时分配及相应的合计数均须完整填写、准确录入。

(四)各类表格均分校区填写。

(五)外聘或返聘教师,外出进修人员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教师,如对排课有特殊需求的,必须详细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

(六)智能制造学院、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在面向全院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实行跨专业合班时,应参照往届分班情况基础上结合2025级、2026级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七)有外聘或返聘教师的学院(部),要填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外聘、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等提交至教务处12A-304西室耿梦瑶老师处(联系电话:025-56862005邮箱:934378076@qq.com)。

(八)《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外聘、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可从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教师表格下载”栏下载。

附: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间安排表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南京校区教务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