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99年,2000年9月起在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5号正式招生。2025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迁址,办学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澄心路29号。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6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学校代码:1835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澄心路29号
二、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14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标准学制为两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四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院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200-15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6869666
监督电话:025-56861661
学校网址:https://tpxy.usts.edu.cn/
招生网址:https://tpxy.usts.edu.cn/zs/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澄心路29号,邮政编码:211300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