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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校区新闻宣传通讯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20:55 浏览次数:

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校区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就校区新闻宣传通讯员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通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所在单位日常工作情况。

2.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工作扎实,责任心强,具备一定宣传意识和从事宣传工作的热情。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新闻采编及报送工作。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和工作成就,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经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至党政办公室。

2.负责本单位新闻线索及素材提供工作。深入挖掘本单位工作亮点、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主动向党政办公室提供相关新闻素材。

3.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党政办公室的沟通联络工作。了解和反映本单位师生员工对校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校区新闻宣传工作出谋划策;及时对党政办公室反馈的本单位新闻稿件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党政办公室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等相关任务。

4.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新闻稿件采写质量和新闻图片拍摄能力,为校区新闻宣传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报送要求

1.通讯员队伍是校区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续将开展通讯员队伍的新闻相关业务培训,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上报工作;

2.通讯员名单确定后,各单位的新闻投稿、素材报送,由本单位指定的通讯员操作。原则上一年内不更换人员,如有更换,需及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南京校区通讯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84821022@qq.com。

 

2025年8月20日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