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寒假期间学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计划。实习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加强实习安全教育,明确实习安全责任,加强寒假实习工作过程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切实做好寒假实习指导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须统计寒假期间学生实习信息,按要求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寒假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并于1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1223995720@qq.com。
(四)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实习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实习责任分工,处置学生实习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突发情况。
附件: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寒假实习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