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在18-19周进行。考查课程在考试周前完成。各专业、年级、班级课程考试的时间、地点、监考、巡考安排请按“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另行公布)执行。
二、考试组织实施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考试工作与学习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的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依照学院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命题、试卷审批、试卷保密、考试组织、监考、阅卷和成绩评定、课程教学小结等环节的工作。
2.试卷应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收齐后于14周周四(5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潘老师(天平校区行政楼209,联系电话:68092517)处。期末考试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排考,考试课程(含重修课程)均须提供A、B两套试卷。试卷、试卷审批表必须上交纸质打印稿,试卷审批表上相关栏目均需本人签字盖二级学院(部)章。
三、阅卷和成绩提交时间
1.课程考试结束后,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到领卷处将考卷领回,交由任课教师,以便及时完成阅卷工作。
2.阅卷工作结束后,教师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于全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工作,并做好学生成绩登记表的打印、上交等工作。
四、考试材料管理
1.考试结束后,各课程任课教师应按要求整理好试卷并装入试卷专用袋,教学进度表、教学手册、课程教学小结表、试卷样卷、试卷审批表、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单等教学资料统一装入课程教学资料袋。
2.考试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按规范要求整理教学资料,并及时归档保存。
五、补考安排
下学期课程补考拟安排在开学初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应在学期结束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维护补考学生名单,将补考名单的纸质稿及电子稿(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禁止做任何修改)报教务处盛楠楠老师处(联系电话:68092913),同时将考查课补考卷交至潘中森老师处。
六、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须做好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期末考试,诚信考试。各院(部)要加强对教师的监考职责教育,使其明确学院考试纪律及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期末考试期间,学院将加强考场巡视工作,除教务处安排巡考组随机抽查巡考外,各院(部)应按要求组织安排巡视员,并将巡视日程安排表于17周周二(6月18日)前报教务处潘中森老师处。
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