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院(部):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一)凡修读课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必须通过重修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1.一学期中,缺课、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1/3,或缺交作业、缺做实验、实习时数达1/3,不能参加课程考核而导致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
2.独立设置的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不及格的;
3.考试旷考、考试(考查)作弊的;
4.补考或缓考不及格的;
5.课程内实验、实习部分考核不及格的实验、实习环节。
(二)学生可通过重修提高学分绩点。
二、重修安排
1.凡同一门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达20人以上的,由学院组织开设重修班。
2.凡重修人数未达学院组班要求的,应跟班重修或自学重修。
三、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要求
对组班重修学生的学习要求,在考勤、作业布置和批改、答疑、成绩评定等方面与正常课程学习要求相同。
组班重修课程考试在组班重修课程结束后单独组织考试,跟班重修和自学重修课程考试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如与其它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学生可申请缓考。
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在下学期开学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重修考试和补考成绩据实记载,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和绩点。
四、重修报名方式及缴费方式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符合重修课程范围(一)的学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1月9日09:00至1月17日16:00;符合重修课程范围(二)的学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1月22日(09:00-16:00)。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上网报名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及缴费方式:学生进入本人教务系统报名页面,请直接点击“我要报名”字样,报名后根据提示进入网上银行完成在线支付重修学分学费(按160元/学分计核),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重修报名成功。重修缴费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致电教务处柳军老师(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68095465。
希望各二级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及时布置、组织安排好以上各项工作,确保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重修报名及缴费流程.pdf
教务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