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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2 10:24:58  作者:  点击:

院属各院(部):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苏科大天〔2023〕28号)的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启动2023年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各二级学院(部)至少遴选并推荐1个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本次立项建设培育的数量。

二、申报条件

1.满足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有一定的特色和成效。

2.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按“专业”建设、“课程(群)”建设、“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和其他形式四种类型申报。

三.经费及验收

1.建设周期和经费。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经费2万元/个。建设经费分两次下拨,立项拨付50%,通过验收后拨付50%。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验收要求。建设期满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验收标准详见《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示范标准》。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组织申报。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学习《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依据自身学科专业实际、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梳理建立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应将所有教师均纳入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形成整体规划、分类推进、特色发展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模式,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2)。同时,按照要求组织推荐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申报表》(附件3)。

2.专家组评议。学院成立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评议。

3.学院审定。学院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名单。

4.结果公布。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名单将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五、材料要求

1.请各院(部)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请各院(部)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申报表》(一式五份)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所有提交的材料签字盖章处要齐全。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柳军,联系电话:68095465,邮箱:tpxyjwc@163.com。

附件1.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pdf

附件2.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xlsx

附件3.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申报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11月22日

版权: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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