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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08-25 09:47:44  作者:  点击:

院属各院(部)、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为保障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安排

2019级、2020级学生8月29日开始上课; 2021级学生9月5日开始上课;2022级9月19日开始上课。8月29日开始课程教学将采用线上教学模式,9月12日开始恢复线下教学。

各教学单位应在开学前全面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结合课程教学的特点合理确定线上教学平台;应对教师上传的授课资料进行指导、检查和反馈,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线上教学正常开展。各教学单位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协助任课教师与选课学生对接,建立线上教学交流平台(含课程教学QQ群、微信群等);跨教学单位的课程由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对接,共同组建师生交流平台。各教学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在线教学课程登记表”并汇总报教务处李军老师(34680658@qq.com)备案,教务处统一汇总后于827日公布。

任课教师以电子版形式做好授课资料的准备,及时发布授课通告,将教学单位审核过的资料上传到平台,要确保上传的教学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线上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及时开展课程学习指导与跟踪,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可通过线上工具开展作业布置、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详细的过程性考核记录。为确保学生线上课程学习时间不冲突,所有线上课程授课时间应按照课表时间进行。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开设课程及课程具体上课时间,并密切关注各种形式的课程开课通知(包括学院网站、任课老师及辅导员通知等)。学生自主配置必要的线上学习条件(电脑、智能手机、网络等),确保进入网上课程,跟紧教学进度,积极参与在线学习和讨论,认真开展课外自学,及时完成课后作业等。

二、实习实践教学安排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妥善安排实习地点,适当调整实习方式;根据专业特点采用企业模拟实习、在线虚拟仿真实验、就地实习等形式,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实践任务,确需线下集中进行的可以适当调整实习时间。就地实习和无需返校的实践活动在确保个人安全防护的前提下,严格根据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展。

四、课程补考

课程补考将于开学后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学生须密切关注各种形式的考试通知,了解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五、其他工作

开学初的学生注册、学籍异动、选课、重修等工作,学院将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开学初线上考试和教学的准备工作,保持与教务处的实时联系沟通,平稳有序落实各项教学工作。

因疫情形势变化或上级最新规定要求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通知执行。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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