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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03-01 16:08:49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本学期实践教学期初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望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落实,以确保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一、实习工作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对上学期与寒假内已结束的各项实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实践教学总结表》,自行存档。

(二)学生返校前的实习实践活动,要求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学计划、专业特点以及当地疫情情况,妥善安排实习地点,适当调整实习方式,灵活组织学生就地实习,或通过企业模拟实习、在线虚拟仿真等形式完成,线上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三)本学期的各项实习实践环节要求开始前两周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实践教学实施计划表》电子稿,报院长审核后发送至教务处温芳琴邮箱(1223995720@qq.com)。纸质材料待师生正式返校后,按正常流程报教务处205室温芳琴老师处。

(四)请各二级学院(部)对现有实习基地情况进行梳理,对到期或需新增的基地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二、实验教学工作(含上机实习)

(一)本学期实验课程安排。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确定实践教学(含上机实习)方案,完成实验教学(含上机实习)二次排课。实验课程可以充分利用免费开放的虚拟仿真实验平台开展实验教学,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返校后补做。

(二)新开设实验项目的认定。对于本学期新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各二级学院(部)需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认定,并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认定表》,电子材料于第4周(3月18日)前发送至教务处温芳琴邮箱(1223995720@qq.com),纸质材料待师生正式返校后,按正常流程报教务处205室温芳琴老师处。

(三)实验教学总结与资料的归档。各实验教学中心应对上学期实验开设情况进行总结与效果分析,内容包括:本中心实验课程及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的开出情况、学生参与情况、与往年比较与分析、实验中的创新点、遇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实验室须将上学期所开实验的《实验报告》《实验运行记录表》等全部资料收齐整理后按要求归档保存,以备检查。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近阶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主要采取线上形式,开题与答辩环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毕业生返校情况妥善安排,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组织各二级学院在开学第一周或毕业实习结束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达给学生,并组织好开题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加强过程互动,及时查看、批阅学生周志,并填写指导记录。

(三)各二级学院应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与往年实际执行情况,在两周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的修订与补充,学院院长审核后执行。纸质材料待师生正式返校后,按正常流程报教务处205室温芳琴老师处。

(四)请各二级学院近阶段对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自查,后期学院教务处将在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检工作,详细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五)中期检查、成绩评定与答辩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

请相关学院对上学期已结束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完成并填写《课程教学小结表》,自行存档。本学期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要及时安排并汇总,电子材料在第4周前发送至教务处温芳琴邮箱(1223995720@qq.com)。

教务处

2022年3月1日

版权: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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