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组: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院将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
(四)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中期检查报告书》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一式1份。
2.电子材料:《中期检查报告书》word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要求,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2025年度立项的各类项目不得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二)验收内容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一般项目的结项成果应达到任务书约定的成果要求方可办理结项。
(四)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经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后的《结项报告书》+研究成果复印件,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一式1份。
2.电子材料:《结项报告书》word版、《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excel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一般项目《结项证明》由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有关信息将从《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中提取,请确保信息无误。
2.一般项目结项情况经学院公示5日后报送省教育厅受理。
3.项目组成员、结项成果等要求详《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常见问题答疑》(附件1)。
四、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7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和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205室),南京校区统一报送至12A-304西,电子稿发送邮箱:tpxyjwc@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柳军,联系电话:0512-68095465。
附件1: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常见问题答疑.docx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doc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