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0:23  访问量:

属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3号)要求,学院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学院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一)重大项目

我院重大项目限报2项;思政重大专项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

我院一般项目限报8项;思政专项限报6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3)以及对应的《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

2.学院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评审,包括重大项目推荐申报评审和一般项目拟立项评审。

3.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予以立项,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审定后立项。

五、材料要求

重大项目需提交的申报材料:《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5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

一般项目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般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2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

上述各类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科技处天平行政楼203室,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邮箱:tpxyjwc@163.com。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逾期不再接收。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要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5)

科技处联系人:柳军,联系电话:68095465。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科技处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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