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4年03月27日 08:24  访问量:181

院属各院(部):

为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八大工程”,努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4年软科学研究重点支持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决策研究。现将《2024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24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创新决策需求,聚焦“1030”产业体系,开展产业前沿技术研究和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采取定向择优方式组织。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二)面上项目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见附件)选题范围自行拟题申报,待审核通过后开展研究,并于2024年6月中旬提交研究报告。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苏州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且为独立法人单位。对上述单位以及县级市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报2项

2、项目牵头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科学研究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必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单位申报项目,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3、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牵头实施项目。

4、项目牵头人应无牵头在研的苏州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且限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可最多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5、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

6、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等联合开展研究,签订合作协议并以附件形式提交。

7、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果有涉密内容,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三、申报限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1)截至2024年3月底,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超期6个月且尚未完成验收的;

(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

(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

2、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的竞争择优类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立项资格。

四、研究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报告应聚焦苏州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包含研究目标、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3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研究报告控制在10000字左右,并要有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研究报告预计于2024年6月中旬提交。

2、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五、申报事宜

1、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网上申报和审核,无须提交纸质材料。请申报人自行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项目申报”进入页面,主管部门处选择“苏州市科技局”,在筛选出的项目列表中选择“2024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点击“我要申报”。进入系统后,选择“2024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任务,在任务详情页找到要申报的业务类别,点击“办理”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项目申报校内时间截止为:2024年4月18日上午10:00,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科技处,电话:68095465。

附件:2024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docx

科技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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